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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强化海事监管 专属经济区海域纳入巡航范围
2005-07-14 19:14:58  
  中新网7月14日电 7月12日早晨6时许,在东海海区执行正常巡航任务的“海巡31”船上的海事执法人员,对北仑三山以外100多海里的“春晓”气田作业区的韩国“DADAKO”施工船是否超越施工作业区、施工警戒情况、施工信号悬挂和油污水处理等有关内容实施监管。
  
  《人民日报华南新闻》的报道指出,这标志着中国已将毗邻区和专属经济区海域纳入正常海事巡航范围,实现了2005年中国海事“将把100海里内的国际航线和海上设施等纳入监管范围”的目标。
  
  报道称,由于历史原因,中国海事系统在毗邻区和专属经济区海域海事监管力量薄弱,导致这些海域存在非法排污、非法水上过驳作业等行为,给海上交通带来了安全隐患,破坏了海洋环境,侵害了国家权益。
  
  近年来,中国海事系统不断加强海上安全监督力量建设,先后建造了一批吨位较大的海巡船舶,更新了监管设备,提高了海事监督管理水平。今年2月22日加入中国海事监督船舶序列的3000吨级“海巡31”船,是一艘适航无限航区的国际航行入级船舶,也是中国第一艘装备了直升机起降平台、直升机库和飞行指挥塔等全套船载系统的民用船舶,这艘中国海事系统目前现代化、信息化程度最高的船舶把中国海事的有效监管范围拓展到毗邻区和专属经济区海域。
  
  “海巡31”船自列编以来,先后对南海、东海和黄海水域的毗邻区和专属经济区海域的国际航线、海上施工作业区、油气平台及海上过驳作业等进行了巡航监管,为中国在该类海域进行巡航监管进行了有益探索。今后,中国海事将把毗邻区和专属经济区海域纳入正常监管范围,并不断加大巡航监管力度。